深圳再推30条稳经济措施!涉贷款贴息,提高住房公积金提取额度

发表时间:2022-07-08 17:49

继“纾困30条”“促消费30条”后,深圳又放大招啦!


7月6日,深圳发布了《关于扎实推动经济稳定增长的若干措施》,对减轻企业负担、加大金融支持、挖掘消费潜力、推进文旅恢复、消除物流堵点、加强民生保障等六方面提出30条措施,有效期至2022年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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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减轻市场主体负担方面


《措施》提出,推动留抵退税“直达快享”。符合条件的行业企业,可自2022年7月纳税申报期起申请按月全额退还增量留抵税额、一次性退还存量留抵税额。


将大型企业稳岗返还比例由30%提高至50%,此前已按30%比例返还的大型企业,及时补足差额。


对受疫情严重影响暂时无法正常生产经营的所有参保企业,按每名参保职工500元标准发放一次性补助。


对企业招用毕业年度高校毕业生,签订劳动合同并参加失业保险的,按每人1500元标准发放一次性扩岗补助,与一次性吸纳就业补助不重复享受。


在加大金融支持实体经济力度方面


《措施》提到,实施“首贷户”贷款贴息。加快拓展“首贷户”,鼓励银行降低贷款利率,实施“银行减免+政府贴息”,对2022年6—12月从深圳辖内商业银行首次获得贷款的企业,给予2%的贴息补助,单户企业贴息金额最高20万元。2022年新增“首贷户”2万户。


延长降低融资担保费率政策期限,政府性融资担保机构担保费率最高减免40%,执行期限由2022年8月底延长至2022年底;政府性融资再担保机构免收再担保费,融资担保基金的再担保风险分担比例由最高50%提高到60%,执行期限由2022年6月底延长至2022年底。


针对性降低投保成本,对于符合条件的中小微企业,在原有保险费率基础上实施不低于10%的阶段性降费。


在加强社会民生服务保障方面


《措施》明确,支持新市民就业创业。将符合条件的新市民纳入创业担保贷款扶持范围,可申请最高60万元的个人创业担保贷款和最高500万元的小微企业创业担保贷款;贷款利率上限为LPR(贷款市场报价利率)+50BP(基点),并享受最高2%的贴息,贴息后利率为LPR-150BP。


2022年底前职工按规定提取公积金用于支付房租的,7-12月的当月提取额最高可按当月应缴存额的80%计算。延长住房公积金缓缴政策期限,受疫情影响的企业等用人单位,可按规定申请缓缴住房公积金,期限不超过12个月,到期后进行补缴。


以下为《措施》全文


深圳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扎实推动经济稳定增长若干措施的通知.pn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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