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个税专项附加扣除细则出炉】还房贷、还租金还能加个鸡腿!发表时间:2018-12-29 10:15 定了 12月22日 国务院正式对外发布 《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暂行办法》 明年起纳税人将获得更大减税 !!! 根据《办法》,今后纳税人计算个税应纳税所得额,在5000元基本减除费用扣除和“三险一金”等专项扣除外,还可享受子女教育、继续教育、大病医疗、住房贷款利息或住房租金,以及赡养老人等6项专项附加扣除。 子女教育 子女教育方面,《办法》明确纳税人的子女在年满3岁后接受学前教育阶段和从小学到博士研究生的全日制学历教育阶段的相关支出,按每个子女每月1000元标准定额扣除,其中高中阶段教育包含技工教育。 父母可以选择由其中一方按扣除标准的100%扣除,也可以选择由双方分别按扣除标准的50%扣除,具体扣除方式在一个纳税年度内不能变更。 继续教育 继续教育方面,纳税人接受学历(学位)继续教育的支出,在《办法》规定期间可按每月400元定额扣除,但同一学历继续教育的扣除期限不能超过48个月;接受技能人员和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继续教育的支出,在取得相关证书的当年按3600元定额扣除。 个人接受本科及以下学历(学位)继续教育,符合本办法规定扣除条件的,可以选择由其父母扣除,也可以选择由本人扣除。 大病医疗 大病医疗方面,根据《办法》,纳税人在一个纳税年度内,与基本医保相关的医药费用扣除医保报销后的个人负担,累计超过1.5万元部分,由纳税人在办理年度汇算清缴时,在8万元限额内据实扣除。 纳税人发生的医药费用支出可以选择由本人或者其配偶扣除;未成年子女发生的医药费用支出可以选择由其父母一方扣除。 住房贷款利息 住房贷款利息方面,《办法》规定,纳税人本人或其配偶购买中国境内住房发生的首套住房贷款利息支出,可以选择由夫妻一方按每月1000元扣除,扣除期限最长不超过240个月(20年)。 经夫妻双方约定,可以选择由其中一方扣除,具体扣除方式在一个纳税年度内不能变更。 夫妻双方婚前分别购买住房发生的首套住房贷款,其贷款利息支出,婚后可以选择其中一套购买的住房,由购买方按扣除标准的100%扣除,也可以由夫妻双方对各自购买的住房分别按扣除标准的50%扣除,具体扣除方式在一个纳税年度内不能变更。 住房租金 住房租金方面,《办法》规定,符合条件的纳税人根据主要工作城市的不同,按每月1500元、1100元和800元标准定额扣除,具体来看: 每月1500元 直辖市、省会(首府)城市、计划单列市以及国务院确定的其他城市。 每月1100元 除第一项所列城市以外,市辖区户籍人口超过100万的城市。 每月800元 除第一项所列城市以外,市辖区户籍人口不超过100万的城市。 夫妻双方主要工作城市相同的,只能由一方扣除住房租金支出。纳税人及其配偶在一个纳税年度内不能同时分别享受住房贷款利息和住房租金专项附加扣除。 赡养老人 赡养老人方面,纳税人赡养年满60岁父母的支出,根据《办法》按照一定标准定额扣除,其中,独生子女按每人每月2000元标准扣除,非独生子女与其兄弟姐妹分摊每月2000元的扣除额度。 涉及非独生子女分摊的情况,可以由赡养人均摊或者约定分摊,也可以由被赡养人指定分摊。约定或者指定分摊的须签订书面分摊协议,指定分摊优先于约定分摊。具体分摊方式和额度在一个纳税年度内不能变更。 专项附加扣除后 你能多拿多少钱 增加了六大专项附加扣除后 到底能多拿多少钱 ??? 看完这个公式你就明白了 ▼ 公式看不明白也没关系 举个“栗子”更清晰 W先生 月薪16000元 (减除险金等扣除项后) 已婚 有孩子 有房贷 独生子 父母年过60岁 夫妻商定,子女教育、房贷都由他扣除 缴纳个税情况如下 ▼ 2018年10月1日前,月缴纳个税: (16000-3500)×25%-1005=2120元 2018年10月1日起征点提高后,月缴纳个税: (16000-5000)×10%-210=890元 增加专项附加扣除后,月缴纳个税: (16000-5000-4000)×10%-210=490元 【※专项附加扣除:2000(赡养老人)+1000(子女教育)+1000(房贷)=4000元】 起征点提高后 W先生每月可少缴1230元 增加专项附加扣除后 每月可再少缴400元 算下来 每年共少缴19560元 《办法》将伴随 新修订的个税法 于2019年1月1日起实行 2019年 给自己加个鸡腿不是梦 !!! |